2月2日下午,在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,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虹代表中山市人民检察院,向大会作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。
2023年,中山市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案件17473件,21个案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,59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荣誉、同比上升118%。
周虹表示,中山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大局,全力护航中山高质量发展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,出台护航拼经济28条措施,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、侵害企业权益犯罪1546人、同比上升34.9%,惩治企业内部职务犯罪、商业贿赂犯罪189人。保障绿美中山生态建设,办理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36件,公益诉讼立案53件,督促修复土地623亩、清理固废垃圾1.14万吨,追索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.3亿元。
周虹介绍,2023年中山市检察机关全年受理审查逮捕、起诉案件13320件17542人。从严惩治各类严重犯罪,起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9件,起诉严重暴力犯罪和涉枪爆、毒品犯罪606人,起诉涉黑恶犯罪16人,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上下游犯罪965人、同比上升96.5%。重视和加强轻罪治理,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6.31%,一审服判率86.61%,不批准逮捕1106人、不起诉2292人,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245件。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,受理审查职务犯罪案件50件53人,起诉49人、同比上升113%
周虹表示,2023年来中山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,依法护佑民生福祉。待群众来访、来电、来信等5016件,均做到件件有回复;落实“1+6+N”社会治理工作体系,公开听证278件次,实质性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03件;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55人,为300多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510万余元;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60件、同比上升209.52%,发放救助金269.9万元;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75人、起诉158人。
周虹指出,2023年中山市检察机关着力推动“四大检察”。刑事检察监督立案、撤案476件,追捕、追诉漏犯475人,提前介入引导侦查312次,办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1152件;审查民事监督申请案件534宗,提出监督148件,办理虚假诉讼案件80件;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18件,综合运用抗诉、检察建议方式监督120件;公益诉讼检察立案调查200件,向有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2份,整改率97.7%。
采写:南都见习记者刘继贤